在廣闊的語言學領域中,很少有話題能像“語言”和“方言”之間的區(qū)別那樣引起人們的興趣。從表面上看,這種區(qū)別似乎很直觀。然而,當我們進行更深入的研究,二者的界限變得逐漸模糊,揭示著界限清晰度受到文化、政治和歷史因素的影響。讓我們踏上這段語言之旅,解開這些術語的復雜性。
“語言”是一個復雜的交流系統(tǒng),它使用符號(無論是口頭的、手語的還是書面的)來傳達含義。它是文化、歷史和知識代代相傳的機制。
另一方面,“方言”是一種語言的區(qū)域或社會的變體,其特征在于其獨特的語音、句法和詞匯特性。方言的產(chǎn)生通常是由于一群語言使用者內部的地理、社會或政治分歧。
區(qū)分語言和方言的一個普遍引用的標準是相互可理解性(mutual intelligibility)——如果兩種不同系統(tǒng)的說話者可以在沒有事先接觸的情況下相互理解,那么他們通常被認為是在說同一種語言的方言。然而,這并不是一個萬無一失的方法。例如,丹麥語、挪威語和瑞典語盡管可以相互理解,但由于文化和政治原因被視為不同的語言。相反,通常被歸類為漢語方言的普通話和粵語卻不能互相理解。
著名語言學家馬克斯·魏因賴希(Max Weinreich)曾打趣道:“語言是擁有陸軍和海軍的方言?!边@種敏銳的觀察強調了社會政治因素在分類過程中的作用。例如,就印地語和烏爾都語而言,根據(jù)語言標準可能被視為一種語言的不同方言,確因文化和宗教的差異而被分為兩種語言。
許多地區(qū)表現(xiàn)出語言的連續(xù)性——隨著地理距離的不同,語言的種類會發(fā)生微妙的變化。在這些地區(qū),鄰近的社區(qū)相互理解得很好,但位于連續(xù)體遠端的社區(qū)可能不太能相互理解。橫跨葡萄牙、西班牙、法國、意大利直至羅馬尼亞的羅曼語連續(xù)體就是一個說明性的例子。一種方言結束的地方就是另一種方言的開始,或者一種方言何時成為一種語言?
“語言與方言”的爭論強調了語言身份的復雜性以及外部非語言因素的影響。在談及這個話題時,必須要認識到分類法可能并不總是完全貼合這個領域。在許多情況下,某種東西是“語言”還是“方言”更多地涉及政治、權力和觀點,而不是語言學。
本文作者:YOUNIS ISLAM 精藝達翻譯公司
譯者:MERRY;MONICA
原文鏈接:Language vs. Dialect